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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槍隨意丟棄嘛母湯︱林口警籲非真槍也要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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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社區垃圾間發現長槍兩把,林口分局不敢大意仍送驗。(記者趙靜姸翻攝)
圖片說明:社區垃圾間發現長槍兩把,林口分局不敢大意仍送驗。(記者趙靜姸翻攝)

【警政時報 馬治薇/新北報導】

前新北市林口某社區垃圾間內遭人發現兩把長槍,社區總幹事立即報警處理,員警到場檢視後,初步排除為真槍,惟「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已於109612日生效,將「操作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包括過去被認為玩具槍枝的生存遊戲模擬槍或是表演用的模擬槍也需報備,因此警方不敢大意,將兩把槍枝扣押送驗,並調閱監視器追查槍枝所有人。

經警方連日調閱社區垃圾間監視器,總算查出槍枝所有人為陳姓男子(76年次),並通知到案,陳男表示槍枝是約10年前於生存遊戲店家購入的,且已有多年未使用,最近因搬家之故,雇用清潔人員前往打掃房屋時才發現的,因而請打掃人員直接丟棄。目前警方已將槍枝送驗,待鑑定報告出爐,若屬模擬槍將依法裁罰。

警方也呼籲《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已於1096月實施,擴大模擬槍的訂義,納管「類似真槍之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的操作槍與道具槍,在修正案前已持有操作槍支團體或民眾仍應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分局辦理報備合法持有或自願繳銷,否則,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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