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聯手推「青年基本法」過關 立院罕見全數贊成、計票板一片綠

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明定青年為18至35歲國民,並正式將18歲公民權入法,保障青年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與複決權。條文同時規定中央政府須設立新台幣100億元青年發展基金,於5年內分年編列預算,並成立青年發展基金管理會,確保青年代表與專家學者參與決策。該法以教育、就業、居住、身心健康及公共參與為核心,為我國青年政策奠定制度基礎。

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明定青年為18至35歲國民,並正式將18歲公民權入法,保障青年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與複決權。條文同時規定中央政府須設立新台幣100億元青年發展基金,於5年內分年編列預算,並成立青年發展基金管理會,確保青年代表與專家學者參與決策。該法以教育、就業、居住、身心健康及公共參與為核心,為我國青年政策奠定制度基礎。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