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修正《不當黨產條例》 「救國團」排除適用範圍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並明定條文回溯自105年8月10日起適用。三讀後發言階段,朝野立委爆發激烈口角,一度引發院會衝突。國民黨主張修法是釐清救國團法制定位,民進黨則質疑為特定團體開後門,恐衝擊轉型正義。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並明定條文回溯自105年8月10日起適用。三讀後發言階段,朝野立委爆發激烈口角,一度引發院會衝突。國民黨主張修法是釐清救國團法制定位,民進黨則質疑為特定團體開後門,恐衝擊轉型正義。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國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