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毒駕刑責

「毒駕累犯致死」最重判死!立院三讀重罰千萬 黃仁:杜絕悲劇、同志仍須努力

立法院三讀通過毒駕加重刑責修正案,符合再犯條件致死者最重可判死刑。(圖/記者翻攝)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大幅提高毒駕刑責,符合10年內再犯條件且致人於死者,最重可判死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罰金。國民黨立委黃仁肯定修法回應民意,強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呼籲持續強化查緝與預防。此次修法由藍白共提版本以57票贊成通過,民進黨則質疑審議程序倉促,呼籲兼顧罪責相當及立法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