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史上首次交付公民複決修憲案︱18歲公民權三讀通過背後的政治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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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國民黨團立委對18歲公民權修憲案表示「樂觀其成」,卻也不忘提醒修憲茲事體大!(圖/翻攝自國民黨臉書)
圖片說明:國民黨團立委對18歲公民權修憲案表示「樂觀其成」,卻也不忘提醒修憲茲事體大!(圖/翻攝自國民黨臉書)

【文:洪七公】

法院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全案公告半年後將交由公民複決,這也是中華民國歷史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推動這項修憲案表面上雖符合世界的潮流與趨勢,但背後其實也充滿政黨朝三暮四的政治盤算。

18歲公民權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依照時程推算,預計最快的話,2024的總統大選,在台灣只要年滿18歲就能投票,對許多年輕人而言,這項在修憲委員會由民進黨、台灣民眾黨及時代力量黨團所共提的18歲公民權修憲版本通過提案完成三讀後,堪稱是我國民主進程上的一項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非凡。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7次修憲都交由國民大會或任務型國代,但2005年修憲時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明定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需交由公民複決,且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以2020年總統大選的選舉人數換算,要超過965萬票才算通過,被外界視為超高門檻,屆時能否真的通過人民複決,目前看來仍有變數。

圖片說明:18歲公民權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圖/翻攝自柯建銘臉書)
圖片說明:18歲公民權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圖/翻攝自柯建銘臉書)

其次,台灣的刑法,早已將完全行為能力降為18歲,若這回修憲將投票權下修順利完成,未來包括民法與相關法規,勢必都會將18歲訂為公權與私權,都完全行為能力一致性的情況下,公民權利義務對等,18歲以上、20歲以下青年原本的保護傘機制也一併被廢止,家長的監護權同樣也會受到若干程度的限縮,未來是否會加深世代對立的矛盾?進而衍生更多的家庭糾紛?相當值得觀察。

個人認為,就像勞工加薪議題,對錯放兩旁,管他合不合理,閉著眼睛同意加薪就對了,沒有人反對,沒有人敢激起眾怒,這是台灣長久以來養成的政治習慣,沒有人討論是不是群眾暴力。國民黨團立委透過在立法院臨時會修憲委員會持續缺席已經是一種表態!儘管後來表示「樂觀其成」,卻也不忘提醒修憲茲事體大,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動一髮而動全身,也因此當然要好好的個別討論,說明對此一修憲案的態度與立場。

最重要的一點必須提醒,民進黨在國會已經是人數上的絕對優勢、完全執政,不可否認,這次立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確實滿足了長期為公民權下修催生的家長、學生和幕後推手,但是,同時也轉移了民進黨身為在野黨時長期高喊台獨的主張與堅持,暫時舒緩了執政黨為政策主張負責的壓力。

誠如蔡政府一再聲明台灣絕不缺電,日常大停電還是屢屢發生、一樣會發生,丟出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本質上也只是變了個戲法,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有差別嗎?實話告訴你,真的只是變了種說法罷了!目前的教育體制下,年輕人會不會有自覺?只能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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