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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年軍冤要平反|何志偉要求國防部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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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立法委員何志偉陪同軍冤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圖/何志偉國會辦公室提供)
圖片說明:立法委員何志偉陪同軍冤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圖/何志偉國會辦公室提供)

【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法委員何志偉今(15)日上午9點陪同軍冤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何委員表示接到陳情指出,當年任職於軍情局的陳情人父親因為出任務,遭到中國俘虜近10年,回台後卻又被處以死刑。雖然促轉會在108年已認定是不法判決,但家屬向國防部申請回復名譽時,得到的答覆卻是,只有已去世的「當事人」才能申請,讓他們無法接受。

陳情人表示,「當時國家只告訴我們這是例行調查,接著我的父親被以意圖非法方式顛覆政府判處死刑,隔年就執行槍決。那一年我16歲。」

圖片說明:促轉會在108年已認定為不法判決,但家屬向國防部申請回復名譽時,卻回覆只有「當事人」才能申請。(圖/何志偉國會辦公室提供)
圖片說明:促轉會在108年已認定為不法判決,但家屬向國防部申請回復名譽時,卻回覆只有「當事人」才能申請。(圖/何志偉國會辦公室提供)

何志偉指出,目前統計遭國家不當槍決者一共是 755 個人,其中包含56位軍人 ,國防部軍情局打著依法行政的旗幟,實際上這就是卡住所有的槍決受害者,試問國防部,48年前國家已經把人不當槍決了,現在要如何執行當事人申請?

何志偉表示,軍人一生為國家浴血奮鬥,我們不該最後讓先賢先烈連告別式都沒有,家屬背負著不存在的罪名,從幼童等到現在已是白髮蒼蒼,都等到促轉會的不當審判公告了,仍等不到國防部的一個平反。何志偉怒批,難道這就是我們對待這些為國家浴血奮戰軍人的態度?

軍情局法律司副處長邱新緯說明,「目前的規定來講,關於回復身分包含官階的部分,這個是一個身分專屬權,不過目前促轉會已經將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回復條例裡面,已送立法院審議了,將這個回復名譽,列在這個補償賠償範圍裡面,法案通過之後我們國防部會(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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