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藉酒意壯膽騷擾妙齡女 | 捷警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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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警察隊刑事組組長許永益說明案情。(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年4月初,有女子報稱在捷運蘆洲站出口附近,遭1名酒醉男子蓄意伸手觸碰臀部、背部等處,女子當下不斷閃避並立即前往詢問處請求站務人員協助,警方獲報後旋即調閱監視器,依據該男衣著特徵,過濾站內、站外數十支監視器鏡頭,並在渠常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最終於6月3日查獲犯嫌到案,全案詢問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函請蘆洲分局續辦。

根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統計,本(112)年度迄5月止發生之性騷擾案件共計22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發生數之17%,進一步分析犯案手法,多半利用上下班車廂人潮眾多且擁擠的時段,趁被害人不備觸碰其身體隱私部位;捷運警察隊呼籲,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依法可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勿因逞一時私慾而輕蹈法網、終生追悔莫及。另提醒民眾若遭到性騷擾,應當立即遠離危害並記下嫌疑人的特徵,如在捷運站體內遇到性騷擾,可以請求保全或站務人員協助,若是在列車上,則可按下捷運車廂內之紅色緊急通話鈕請求司機員協助,警方獲報後將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盡量避免與嫌疑人產生衝突,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目前捷警隊已針對性騷擾案件易發生之場站及時段定期分析檢討,機動調配警力,強化犯罪熱點巡守勤務,同時要求線上同仁對於站體陰暗或僻靜角落加強巡視,以維護捷運治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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