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誤認愛車遭竊急報案 | 三重警10分鐘火速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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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對於警方熱心積極的協助頻頻道謝。(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李健興/新北報導】

重分局二重派出所警員林盈杰、葉柏辰日前擔服巡邏勤務,巡經重新橋下時遇一名神情慌張的李姓男子向2位員警報案表示,渠上午前往重新橋下觀光市集逛街,購物完畢後前往取車時卻遍尋不著,認為機車遭竊,急忙請求警方協助,最後員警在停車場內找到李男遺忘的機車。

經瞭解李男當天從臺北市士林區住家騎乘機車前往重新橋下觀光市集購物,只記得該機車停放於附近停車場,欲取車時發現停於停車場之機車遺失,獨自尋找1個多小時仍遍尋不著,該車雖使用多年但保養得宜,並表示很確定將機車停放該處不可能找不到,且停車時有將鑰匙取下收妥,所以認為機車遭竊,又怕失竊遭人利用犯案,才立即請求警方協助。員警聽後立即分析可能因假日人潮及停放車輛眾多,且市集附近共有4處大型停車場,認為可能是李男忘記停放位置,於是2位員警向李男確認車子樣式及顏色特徵後,隨即兵分兩路前往各停車場搜尋,約莫十分鐘後員警在觀光市集北側機車停車場內發現與李男陳述特徵相似之機車,立即帶同李男前往指認,確認該車確為渠所有,李男見到自己的愛車失而復得欣喜萬分,對於警方熱心積極的協助頻頻道謝。

三重分局長張國哲貼心提醒民眾,外出購物或返家停車時要記下車停地點、停車格號碼或附近明顯地標特徵,倘若萬一遺忘停車處,警方尚能針對所提供之相關線索協助找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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