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校園驚現「攝」狼尾隨|北婦幼警授3招助防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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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現場清查犯嫌攝影器材,罪證確鑿,依法送辦。(記者吳登國翻攝)
員警現場清查犯嫌攝影器材,罪證確鑿,依法送辦。(記者吳登國翻攝)

【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期各校陸續舉辦校慶園遊會,校內外人士進出流動高,日前臺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趙姓員警休假參加高中子女校慶活動,發現有不肖人士利用攤位排隊時機,偷拍女學生裙底。一名男子行跡詭異,手持提包不停在女學生裙底下調整位置,辦案經驗老道的員警直覺疑似為偷拍行為,不動聲色跟在犯嫌後方,發現手提袋內有隱藏鏡頭的咖啡罐,立即通報110讓執勤員警前來逮捕,全案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臺北巿婦幼隊員警提醒民眾留意偷拍者的犯案手法,提防可疑人士刻意接近。(記者吳登國翻攝)
臺北巿婦幼隊員警提醒民眾留意偷拍者的犯案手法,提防可疑人士刻意接近。(記者吳登國翻攝)

臺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提醒,當察覺有人刻意接近並有不尋常動作時應提高警覺:

一、對方在自身周遭徘徊,甚至不時觸碰到其身體,立即移動位置觀察蒐證。
二、對方不時調整隨身包包或鞋子方向等異常行為,或發現疑似有針孔鏡頭偷拍,保持距離撥打110報警,於校園內通報師長前來協助。
三、如現場證據確鑿有偷拍犯行,勿急著要求對方將手機、攝影機及記憶卡內的影像刪除,以免證據無法保全。

最後,臺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表示,偷拍內容如為未成年性影像,依兒少性剝防制條例規定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警告宵小勿以身試法,另呼籲民眾發現有不法行為,請勇於檢舉,警方將嚴正執法,全力追查,以維護民眾身體隱私權與性私密影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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