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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眼睿智巧破案外案|中市警逮捕犯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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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刑大日前偵破詐欺案相關犯嫌依法移送中市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㤈輝翻攝)
中市警刑大日前偵破詐欺案相關犯嫌依法移送中市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㤈輝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詐欺案件,執行查緝時,見犯嫌同居友人相當可疑,經清查而發現另起案外案,警方深入調查後,再度於同一處所將該嫌緝捕到案。臺中市目前持續推動肅槍、掃黑、緝毒、打詐及取締賭博等重點工作,展現打撃非法及維護治安之決心。

警方今日指出,於今年年初持拘票及搜索票,前往查緝33歲許姓詐欺案犯嫌時,發現28歲林姓男子與該嫌同處一室,當時林男正坐在電腦桌前操作電腦,警方對該名林男進行盤查,發現該林男神情緊張且言詞閃爍。經警方目視其電腦螢幕,發現顯示在螢幕上的社群網路有多個假帳號,竟是另案正追查中、尚未掌握犯嫌真實身分之詐欺案所用,當下查緝的同仁不動聲色,僅錄影蒐證和詢問,而林男仍自以為隱藏於網路世界犯案能躲過警方的查緝。案經偵辦同仁持續蒐集資料比對,確認林男即是在網路社群使用假帳號進行詐騙之犯嫌,警方於隔月即持拘票、搜索票再次造訪並逮捕林嫌到案,經查林嫌除涉嫌三方詐欺案外,也將犯罪所得透過地下匯兌方式,找尋地下人民幣幣商進行洗錢或不知情的民眾換匯成人民幣,隱匿身分和不法所得,協助許嫌洗錢,清查經手不法所得約新臺幣100萬。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罪等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網路雖然便利,但不肖人士可能利用網路匿名的特性,於網路上找尋需要換匯的民眾洗錢,故進行相關換匯,請尋合法金融機構辦理,勿貪戀節省手續費而遭詐騙集團利用,不僅違反洗錢防制法及帳戶可能遭警示外,更可能涉嫌詐欺罪共犯。另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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