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疑似於號誌轉換時搶快通過肇事 | 警方到場定位拍照排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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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分隊副分隊長周繼發說明事發狀況。(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北市大同區於12月30日下午9時58分許發生一起營小客車沿環河北路堤外便道出3號水門後西往東直行,至肇事處時疑似號誌轉換時搶快,造成其右後車尾與另一台普重機沿環河北路南向北第3車道直行之前車頭發生碰撞,造成機車倒地、1人受傷之交通事故。

大同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因該路口較大,且號誌時相較多,呼籲駕駛人應注意道路號誌之指示,若遇號誌轉換未能及時通過路口,應於停止線前停下等待,避免搶快違規,並隨時注意前方路況,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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