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撿到錢立馬花掉|通緝犯遭文一警速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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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新派出所警員黃俊銘積極查案且迅速破案,現金失主頻頻表達感謝。(記者廖敏秀翻攝)
木新派出所警員黃俊銘積極查案且迅速破案,現金失主頻頻表達感謝。(記者廖敏秀翻攝)

【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前台北市一名男子至木新路三段超商購物,於結帳時不慎遺落新臺幣2000元於櫃檯,遭後方一名彭姓男子將現金佔為己有,並直接作消費使用,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影像鎖定人別,循線傳喚彭嫌到案,發現彭嫌亦是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所發布通緝犯,全案詢後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即解送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歸案。

木新派出所警員黃俊銘獲報後即調閱超商監視器影像,發現民眾現金掉落後,遭後方一名結帳男子拾取並持用消費後離去,因該名涉嫌侵占男子徒步行走,鑽進超商附近市場後不見蹤影,警方除擴大調閱轄區內監視器沿彭嫌行向追查並挨家挨戶詢問該男子特徵,最終鎖定彭嫌身分通知其到案說明。52歲彭嫌到案後,起初以為僅因拾取他人現金使用而被通知,未料員警查證後告知其亦另案遭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一時驚訝不已,慌稱不知遭通緝情形,渠坦承於超商所犯侵佔罪嫌,表示係因當天飲酒後神智不清所致,全案訊後將彭嫌依涉侵占罪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即解送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歸案。現金失主對於警方積極查案且迅速破案大表讚許,於領取發還的現金時,頻頻向員警表達肯定與感謝。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民眾應拾金不昧,「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更不可能有人會自動送上不勞而獲的金錢,撿到遺失物應送至警察機關辦理公開協尋招領,勿生貪念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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