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公務機關淪非法滯台「陸人宿舍」|移民署核准計畫藏鏡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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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長林澤謙指出,去年因疫情嚴峻,擔心8人入住有風險,因此在NGO請託下,始另安排住所,一切都有制定計畫報准執行。 (圖/採訪中心翻攝))
圖片說明: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長林澤謙指出,去年因疫情嚴峻,擔心8人入住有風險,因此在NGO請託下,始另安排住所,一切都有制定計畫報准執行。(圖/採訪中心翻攝)

【警政時報 /臺北報導】

年初移民署按「金門協議」,以班機遣返21名大陸偷渡犯,兩岸共打看似走向「融冰」。但有爆料者指出,移民署因擔心其中8人跑掉,竟指示宜蘭收容所同仁搬離備勤室,佯裝以「收容替代」方式讓8人入住在公務宿舍,形同軟禁,等待遣返時間,為避免脫逃,外出釣魚、逛夜市均派遣移民官陪同。相關作法是否合法?引發爭議。

爆料者說,8人被遣返後,過沒多久又有34人大陸籍偷渡犯入住專勤隊(今年6月已遣返),公務機關竟淪非法滯台「陸人宿舍」、司法警察也成「貼身保母」根本有辱公門,甚至也質疑該8人住備勤室,期間使用的水、電費誰支付、伙食費誰出?相關做法怕不符合程序,不知還有多少未曝光偷渡客是這樣處理的,往後是否統統可以比照辦理?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長林澤謙回應指出,入住專勤隊備勤室是首例,但該8名陸人是由民間NGO具保,去年因疫情嚴峻,擔心8人入住有風險,因此在NGO請託下,始另安排住所,一切都有制定計畫報准執行。基於社會安全概念,行政機關主動提供安置空間,是一個積極作為、社會保全積極動作。

圖片說明:移民署遭爆料,佯裝以「收容替代」方式,讓8名陸籍走私犯住在公家宿舍,形同軟禁。(圖/採訪中心翻攝)
圖片說明:移民署遭爆料,佯裝以「收容替代」方式,讓8名陸籍走私犯住在公家宿舍,形同軟禁。(圖/採訪中心翻攝)

不過,知情人士表示,收容日數有上限,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沒有能力從正當的法令程序面解決問題,讓NGO將人具保後,卻又變相將人拘禁在移民署的掌控之下,應該已經違反大法官釋字第708號解釋的本意。

知情人士指出,明知有違法疑慮,林澤謙卻仍向新聞媒體嚴正聲明絕無不法,顯見部分移民署官員對於法令的見解似乎與大法官不同,是不是真的有侵害人權或違反法令?相關司法單位依權責似乎應該介入調查,違法與否?恐不能由移民署高層長官「一個人」說了就算數。林澤謙向媒體表示,「都是訂定計畫被核准的。」,若整件事情就是不合法,那核准計畫的長官又是誰?恐怕應該出面說明,以示負責,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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