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男子肆意破壞公物 | 中山警方依法裁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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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圓山派出所所長鄭錦燦說明案情。(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北市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於111年06月20日凌晨1時許,接獲民眾來電通報,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與酒泉街口有男子持磚塊砸破公共電話亭之玻璃,警方接報後立即前往查證。
該電話亭鄰近派出所,位於花博公園週邊人行道上,警方前往確認時,見有名男子騎乘腳踏車沿中山北路往南行駛,報案人於後方尾隨,見警方到場隨即指稱該男子即為嫌犯,警方依法對其盤查,犯嫌陳男(62年次)表示因電信系統太爛,想用公共電話撥電話求助都無法撥通,故撿拾路邊的磚塊砸破公共電話亭之玻璃,因陳男對其犯行坦承不諱,故警方將其帶返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圖片說明:員警現場盤查犯嫌。(記者宋紹誠翻攝)

目前因行動電話普及,公共電話亭已經越來越少,惟為因應緊急狀況,公共電話亭於部分特定地點仍有架設,尤其若是發生類似地震等天災,導致網路或基地台毀損,此時公共電話就能發揮效用,警方呼籲公共設施為國家財產,不得肆意破壞,如有涉犯將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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