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電商販售仿冒品侵權市值3千萬|中刑大破獲仿冒名牌香水以假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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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查獲8,000餘件仿冒DIOR、CHANEL、 JO MALONE、YSL、GUCCI、HERMES等商標香水。(記者江雁武翻攝)
圖片說明:查獲8,000餘件仿冒DIOR、CHANEL、 JO MALONE、YSL、GUCCI、HERMES等商標香水。(記者江雁武翻攝)

【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政署保安警察大隊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辦智慧財產案件,查緝仿冒商標商品。近期發現知名電商平台販售各類知名品牌香水,且價格僅需市價一半,經警方深入偵查後發現,該賣家所販售之仿冒香水與正品不管在色澤及香味上一般民眾皆難以分辨,經實際檢驗後發現此批仿冒香水,其瓶身上之標籤及印刷幾可亂真,外觀上與真品無異,若使用此種成分不明之香水塗抹或噴灑後,身體吸收恐危害身體健康。經警方深入追查後,終鎖定李姓犯嫌位於新竹之租屋處所,當場查獲8,000餘件之仿冒DIOR、CHANEL、 JO MALONE、YSL、GUCCI、HERMES等商標香水,不僅品牌種類齊全,且各種容量(2ML到100ML)均有,初估侵權市值達新臺幣3仟萬餘元。

圖片說明:查獲8,000餘件仿冒DIOR、CHANEL、 JO MALONE、YSL、GUCCI、HERMES等商標香水。(記者江雁武翻攝)
圖片說明:查獲8,000餘件仿冒DIOR、CHANEL、 JO MALONE、YSL、GUCCI、HERMES等商標香水。(記者江雁武翻攝)

李姓嫌犯係透過大陸網站阿里巴巴尋找賣家後,利用微信聯繫大陸業者後,大量購買各類知名品牌香水,再於蝦皮拍賣平臺刊登、販售。一瓶香水平均進貨價約為市價十分之一,再以市價五成販售,獲取暴利。

經警方偵查統計發現許多不肖業者,利用民眾撿便宜之心態,用略低於市場價格販售大量仿冒商標商品,本次查獲的嫌疑人,雖年僅二十餘歲,懂得民眾撿便宜的心理,一年便在拍賣平臺有數千筆銷售紀錄,且營業額約新臺幣數百萬元。保二總隊刑警大隊經常透過臉書等方式宣導違反商標法之相關犯罪態樣,並積極朝向上溯源、向下刨根方式鏟除仿冒品銷售鏈,並多次查獲不肖廠商囤放仿冒商品之倉庫,絕不容許不肖廠商侵犯智慧財產權。

依據我國商標法第97條規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據此,警方將會持續配合海關及相關機構加強查緝仿冒商品,以確實拔斷根源、阻斷供給,防堵仿冒品流入市面,秉持「取締非法,保障合法」的立場,向非法業者宣示政府保障智慧財產權之決心,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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