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練車肇禍涉頂包無照女友|機靈女交警廖珮芬查獲法辦

我要分享
圖片說明:北投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廖珮芬機警細心,查獲男試圖為肇禍女友頂包案。(記者宋紹誠翻攝)
圖片說明:北投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廖珮芬機警細心,查獲男試圖為肇禍女友頂包案。(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臺北報導】

投區新民路日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現年17歲的楊姓女子涉嫌無照騎車,後座還搭載21歲李姓男友,疑因不諳機車操作特性,失控自撞停在路邊的三輛機車。警方到場後,李姓男子自稱肇禍,因言詞閃爍,交通分隊女警員廖珮芬認為案情並不單純,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肇事駕駛另有其人,全案依偽造文書等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這起無照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發生後,楊姓女子因身體不適送醫治療,現場留下時坐在後座的李姓男子。警方到場後,李姓男子向警方供稱自己是機車騎士,經觀察未飲酒未實施酒測,遭撞的機車車主與李姓男子現場即達成理賠共識。

警方表示,惟員警在場詢問李男肇事過程時,李男回答支吾其詞,故引起員警的懷疑,後續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肇事駕駛另有其人,經向李男確認,因為17歲的女友尚未考到駕照,故把機車借給女友練習,肇事後擔心被舉發無照駕駛所以頂替,感到十分懊悔。

經將涉嫌為女友頂包的李男帶回偵訊,訊後已將全案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函送法辦,有關本案涉及「未成年無照駕駛」及「車輛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車輛」等違規也均依規定舉發。

警方呼籲,交通事故發生後,應依規定通報警方處置,負起應有的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及行政上違規舉發等責任,目前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已相當普及,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心態,為規避相關責任而找人冒名頂替,反倒為自己多留下一條刑案前科,得不償失。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