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分享酒駕新法罰則︱警廣專訪大武分局空中宣導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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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交通組組長,接受警廣專訪節目單元「交通會客室」,分享酒駕新法,加重酒駕罰則。(記者林秀貞翻攝)

【警政時報 林秀貞/台東報導】

武分局交通組組長詹勳昌至警察廣播電臺臺東臺接受主持人王玉芬在「交通會客室」節目單元中專訪,提醒聽眾朋友,勿疲勞駕駛及酒後駕車,交通安全需大家一起守護。

詹組長分享111年1月28日公布酒駕新法,加重酒駕罰則

《刑法》:

  1. 酒駕初犯刑度:加重為 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下罰金。
  2. 酒駕初犯肇事致人重傷:除原徒刑外,增訂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3. 酒駕初犯肇事致人於死:除原徒刑外,增訂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 酒駕再犯:原再犯年限為5年,現延長年限為10年,另增訂公路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2. 同車乘客連坐罰: 罰鍰提高至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
  3. 新增訂租賃業者已盡告知酒駕處罰義務,承租車輛之駕駛人仍違規酒駕,加罰二分之一罰鍰。
  4. 酒精鎖:修改為配備有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汽車後,始發給駕駛執照;若不依規定駕駛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並強調酒駕零容忍,大武分局將全力執行取締酒駕,請民眾勿存僥倖之心, 讓安全成為自己及別人回家唯一的路;並於節目中宣導防禦駕駛的重要性,提醒用路人注意別人的不注意、小心別人的不小心,除遵守交通規則外,建立預判可能發生意外情境的心理準備,進而預先採取必要防禦動作,避免事故發生。

大武分局呼籲聽眾朋友,道路交通安全,需要用路人齊心維護,共同營造一個優質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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