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Blackpink演唱會售票亂象|賴瑞隆籲文化部修正「黃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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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范雲、賴瑞隆、張其祿、吳思瑤(由左至右)召開記者會,籲文化部加速修正《文創法》增訂「黃牛條款」。(圖/賴瑞榮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范雲、賴瑞隆、張其祿、吳思瑤(由左至右)召開記者會,籲文化部加速修正《文創法》增訂「黃牛條款」。(圖/賴瑞榮國會辦公室提供)

【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20)日韓國女子天團Blackpink於臺灣18、19日兩場演場會落幕。上週三(15)日立法委員賴瑞隆委員也邀集教育文化委員會兩位召委,張其祿委員、范雲委員,以及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吳思瑤委員召開記者會,呼籲文化部加速修正《文創法》增訂「黃牛條款」。很高興見到文化部積極且正面回應,於17日正式公告《文創法》修正條文,增列「黃牛條款」,共同期望能有效達到遏止黃牛售票亂象。

賴瑞隆進一步說明,首先,在文化部版本的罰則部分,係已超過票面金額10%販售或代購者,處以每張票5至30倍之罰鍰。賴瑞隆認為還是過低,以這次BP演唱會黃牛為例,票價落差高達40倍,若僅處以最高30倍罰鍰,嚇阻力恐怕有限。而賴瑞隆委員提案版本,即要求罰鍰提到至100倍,未來讓法官能有更大裁量權,同時盼對黃牛有更嚇阻力。

賴瑞隆委員提案要求罰鍰提高至100倍,盼對黃牛更有嚇阻力。(圖/賴瑞隆國會辦公室提供)
賴瑞隆委員提案要求罰鍰提高至100倍,盼對黃牛更有嚇阻力。(圖/賴瑞隆國會辦公室提供)

最後,在電腦掃票部分,文化部版本,係或取票憑證,致損害購票公平性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以下罰金。賴瑞隆肯定文化部,這已是過去多年來,修正《文創法》的一大進展。但賴瑞隆也表示,因透過網路大量掃票的黃牛集團,往往高獲利,僅處以一年以下,遏阻力恐怕還是過低。賴瑞隆強調,一般民眾即少會以科技手段進行大規模掃票,多是惡劣且有組織性的黃牛集團。

因此他所提版本,則是將刑責提高至3年有期徒刑,期盼透過罰鍰、刑責的加強有效嚇阻黃牛市場,保障藝文展演產業蓬勃發展。接下來也有更多藝文產演陸續開演,也期待《文創法》加速力求四月盡速完成三讀,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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