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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中市員警攔未依規定方向燈公車 司機竟回:「要宣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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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全力執行「公車大執法」,希望避免上月22日公車撞擊兩名過馬路東大女大生、釀成一死一傷的慘劇再度發生。不料,9月30日18時許,一分局繼中派出所警員施勇任於臺中市火車站前執行守望勤務時,突來一輛公車行經建國路右轉臺灣大道的行人穿越道時未依規定使用右轉燈,遭員警攔下,當員警詢問駕駛有關公司近期是否有宣導道路行駛安全並加強教育,不料司機竟回應「要宣導什麼?我不知道」

台中警方攔下轉彎未打方向燈公車,詢問駕駛公司最有無宣導安全注意事項?駕駛竟回:「宣導什麼?我不知道 」。.

司機回答令員警微傻眼。員警耐心向駕駛說明有關行車安全相關法規,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當場予以告發,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員警詢問違規公車駕駛,最近公司有無宣導安全注意事項,司機竟回:「要宣導什麼?我不知道」。翻攝畫面

第一分局提醒,為保障臺中市民用路安全,警方將要求客運公司加強教育司機的道路安全駕駛,並表示其實臺中多數公車駕駛人均能依規定行駛,惟為避免少數公車駕駛人違規釀禍,警一分局將無限期執行「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鎖定違規高風險區域,針對公車駕駛有不停讓行人、超速、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也呼籲公車乘客如有發現公車違規,可利用110報案電話、市民1999專線或逕向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反映,共同維護市民安全交通環境。

台中市警一分局繼中派出所長蔡明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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