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9月28日15時許,國道警察第七大隊接獲報案,國道3號南向218公里有1輛重機車行駛於中線車道,立即調派巡邏警力前往處理,並於233公里處名間地磅站入口攔下該機車,查知騎士34歲王姓男子家住新北市三重區,當天他是想騎機車回三重,因路況不熟從台74線接霧峰交流道誤闖國道,由拖吊車將人、車帶離國道。
國道警察攔下騎機車上國道的男子。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呼籲:騎士若不慎誤上國道,應盡速找安全處所停放、開啟方向燈警示後方車輛注意,並撥打「1968專線」或利用「1968 App」的「警政報案」,通知高公局交控中心或國道警察協助安全排除,且普通重型機車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名間分隊小隊長周傳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