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雄前鎮區漁港路去年12月發生一件機車撞擊自小客車肇事逃逸案,警方當時聯繫肇事之機車車主到案說明,發現肇逃騎士身形為年輕男子,女性車主說詞卻避重就輕,並矢口否認機車借給他人使用,承辦員警認為案情不單純,擴大調閱監視器與查訪後發現,涉嫌肇逃的男騎士身分為35歲的廖姓通緝犯,但苦於廖男居無定所,經持續監控其可能出沒地點,終於在日前下午成功將廖男查緝到案。
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於19日16時40分許,發現廖男騎機車行經前鎮區中山、時代路口,研判他打算前往草衙地區,便提前至草衙重要道路埋伏,果然在17時見廖男在草衙、中平路口停等紅燈時上前包夾讓廖男插翅難飛,乖乖就逮。經查,廖男遭高雄、屏東、臺南、雲林、桃園、臺東六個地檢署發布通緝,案由分屬詐欺、竊盜、妨害兵役等案件,自111年間便開始逃亡,通緝期間向友人借用機車代步來躲避警方查緝,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因涉嫌騎車肇事逃逸,讓警方在調閱監視器過程中發現實際的肇事駕駛就是廖男。全案於警詢後依詐欺通緝案件等將廖嫌解送地檢署歸案。
前鎮分局長洪榮敏呼籲民眾,將自身的交通工具借給他人使用時,務必要知道對方的用途,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除能釐清責任歸屬,也能避免遭到有心人士將愛車作為犯罪工具來躲避警方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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