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砂石車超載又逃避過磅 | 蘆洲警開罰金額破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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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針對大型載重車往來實施攔檢、過磅。(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李健興/新北報導】

引車、砂石車等大型車超載易造成路面毀損甚至交通事故,蘆洲分局11月24日於八里區臺北港周邊商港路段架設「移動式地磅秤」,針對大型載重車往來實施攔檢、過磅,並逐項檢視各類違規態樣,當(24)日發現一輛砂石車行車不僅速度緩慢且輪胎扁平,疑似超載,經攔查確認違規事實明確,當場舉發3張交通違規罰單,其中包含拒絕過磅、裝載砂石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廂及未依規定更換行車紀錄器紙卡,另外發現該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攜帶有效之土方運送聯單,後續將函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告發,估計開罰將破三十萬元。另經統計今(112)年度迄今,蘆洲分局取締大型車各式違規包括闖紅燈201件、超速97件、超載36件、號牌污穢139件、貨物滲漏53件、行駛管制區112件、酒後駕車4件及其他交通違規1101件,共計1743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罰鍰金額換算,總計裁處金額高達200餘萬元,展現警方取締大車超載、守護用路人安全之決心。

蘆洲分局表示將持續於大型車必經路段如臺北商港周邊、八里重劃區、龍米路沿線、五股區新五路結合活動式地磅編排取締專案勤務,平日巡邏也將大型車違規列為重點取締項目,提醒駕駛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避免自身荷包大失血。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將視超載情形處高額罰鍰及汽車違規紀錄,嚴重者可處數十萬元罰鍰;行經設有地磅處所五公里內路段,拒絕過磅者,處90,000元罰鍰,並得強制其過磅。另未依規定裝設或使用俗稱「大餅」之行車紀錄器最高可處24,000元罰鍰,提醒大型車駕駛勿存僥倖心態,挑戰警方嚴正執法態度。

蘆洲分局呼籲,大型車輛因體積大、車身重,行駛時視野死角多,轉彎或變換車道的靈活度也相對較低,常因視野死角與內輪差影響引發事故,行經路口時請減速慢行,並於行人穿越道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嚴禁超速、超載及闖紅燈,以免抱憾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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