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酒駕「毋(ㄨˊ)湯喔」|警依法開單告發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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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曾男實施酒測。(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警員董承鑫日前於台中市北屯區文心、崇德路口執行守望勤務時,因該路口車流量龐大,故有設置禁止迴轉標誌,董員於路口疏導交通時,發現一台自小客車違規迴轉,遂上前盤查,駕駛搖下車窗後,散發出濃厚酒味,董員請其靠邊停並下車,駕駛竟在過程中偷換座位,但警方密錄器早已錄下駕駛開車的行為,駕駛見無法再躲,乖乖地接受酒精測試,酒測值竟超標,警方依規定掣單告發並將其移送法辦。

經方今日指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警員董承鑫日前擔服守望勤務時,在台中市文心、崇德路口疏導交通的過程中,一輛車號(BVH-XXXX))黑色自小客於路口處違規迴轉,警方遂上前攔查該車,該車曾姓駕駛(69年次)搖下車窗後,董員聞到濃厚的酒味,故請其靠邊停車,沒想到在行駛過程中,曾姓駕駛還意想天開與副駕駛座劉姓女子(63年次)交換座位,試圖瞞天過海想擺脫酒駕行為,但警方的密錄器早已錄下行駛車輛的過程,曾姓駕駛見狀無法再閃躲,乖乖地下車配合警方實施酒測,酒測值竟然超標,真的是喝茫才會以為這樣可以騙過警方的法眼,警方依規定對曾男掣單告發並移送法辦,而在旁副駕駛(劉女)明知駕駛人有飲酒依然讓其駕駛車輛,一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款掣單告發。

中市警五分局文昌派出所林澤聰表示,呼籲民眾應有「酒駕零容忍 酒前酒後宿醉不開車」觀念,特別要留意喝酒隔日的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亦應避免開(騎)車,以確保交通安全,希望民眾珍惜自己的生命,更要關懷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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