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數據統合分析打詐不落人後|警緝獲狡猾詐欺車手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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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三分局偵查隊長楊志源說明案情。(圖/記者澄石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針對日益猖獗的詐騙案件主動出擊,經分析轄內詐欺車手提款熱點、熱時,加強巡邏密度,防制詐欺車手提領詐欺贓款,於日前在台中市大智路郵局旁查獲藍姓詐騙車手到案。

警方今日指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防制詐欺車手巡邏勤務,行經臺中市東區大智路郵局旁見1名著黑衣男子行跡可疑,巡邏員警主動盤查,該名藍姓犯嫌對員警無法交待渠所攜非本人金融卡來源,始坦承渠配合詐欺集團上手指示提領新臺幣10餘萬元贓款,嗣後再將贓款藏匿在隱密處,再由詐欺集團指派他人至該處拿取,製造斷點,躲避警方追緝,全案經警方詢問後,將藍姓男子依詐欺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巡邏員警主動盤查查獲詐欺車手。(圖/記者澄石翻攝)

經查詐欺集團係以「假冒某知名健身中心購買健身課程,因公司內部作業疏失,誤儲值了數萬元不等…且會從被害人帳戶自動扣款」詐騙名義,詐騙民眾匯款至人頭帳戶;另警方偵辦過程中發現有民眾懷疑該匯款帳戶有問題,遂以新臺幣1元匯款至人頭帳戶後,便逕向警方報案警示,避免有其他被害人遭騙,顯見經警方不斷防詐宣導,防詐觀念已在民眾心中萌芽。

詐欺車手見巡邏車轉身想跑。(圖/記者澄石翻攝)

中市警三分局呼籲,洗錢防制法自112年6月16日修正實施後,無正當理由持有他人金融卡,即有可能成立該法第15條之1「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奉勸年輕人應腳踏實地,不要為蠅頭小利而背負一輩子的前科素行;同時警方也會因應近期提領熱時、熱點,滾動式調整警力;被害民眾也無須沉默,請盡速向就近分駐(派出)所報案,警民一心,共同使心存僥倖者難逃恢恢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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