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車損賠償金額談不攏|臨時起意南下開槍洩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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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嫌作案槍枝及11發子彈。(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18)日14時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接獲游姓女子電話報稱與胡姓男友駕車行經台中市市政南一路近河南路時,遭何嫌自後方追撞停駛,並朝左前車門開2槍後駕車逃逸,造成胡男左膝及右腳踝遭受槍傷(無生命危險),隨即駕車返回北部就醫。中市警四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由中市警局刑大派員支援,擴大調閱CCTV鏡頭,迅速鎖定涉案車輛北上竄逃。

警方今(19)日指出,經初步了解,雙方均活動於新北地區彼此熟識,因先前何嫌曾向胡男借車,惟不慎毀損其車輛,雙方因車輛修理費問題談不攏,胡男心有不甘糾眾毆打何嫌,致何嫌懷恨在心,因此結下樑子。何嫌於昨(18)日從胡男女友IG限時動態發現其南下臺中旅遊,並入住汽車旅館後,心生報復即駕車南下於旅館外守候,趁兩人退房駕車離去時一路尾隨,行經案發地點故意伺機追撞,再下車朝胡男車輛開槍;何嫌返回新北自知法網難逃,攜作案改造手槍1枝及11發子彈至新店分局投案,全案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昨(18)日14時許在台中市政南一路發生槍擊案,何嫌(23歲)與胡男(22歲)都不是台中人,彼此為熟悉朋友,先前何嫌曾向胡姓被害人借車開車外出但不慎撞毀,雙方對於車損賠償金額談不攏,引發後續嗆聲及糾眾鬥毆情事,造成何嫌懷恨在心,故臨時起意租車帶槍南下開槍。

中市警四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全案係因撞車糾紛引發槍擊案件,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強調,犯罪零容忍,盧市長也明確指示「發生重大刑案,不僅必破,而且要快破。」昨天本案發生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在8小時內,查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身分以及相關作案情形,也特別感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投案何姓犯嫌作案槍枝及11發子彈移交中市警局帶回歸案,全案將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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