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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婦誤認愛車失竊|水湳智警迅速助尋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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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五分局水湳派出所警員林奕睿、黃逸翔等2人日前助婦尋獲愛車。(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政府警察局水湳派出所警員林奕睿、黃逸翔等2人,於日前接獲值班派遣案件,稱台中市敦化路某社區地下室停車場有一部機車失竊,需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今日指出,當日警員林奕睿、黃逸翔等2人立即前往該社區,現場有位婦人姓侯(49年次),稱停於社區地下室停車場的普通重機車,車號XXX-2229不見,因此警方馬上調閱地下室停車場監視器,發現於當日17時30分許,侯姓婦人自己將機車騎出去後,就沒有再將機車騎回地下室停放,因此詢問侯婦當日去那裡?侯婦表示,當天確實是有出門,但詳細去那些地方,自己也想不起來,所幸,警方靈機一動,再次詢問當天是否去買東西,後來侯婦查詢自己的發票消費紀錄,發現當日有前往住家附近的滷味店消費,警方立即前往該滷味店附近找尋,果真在該店門口發現侯婦的重機車,並立即通知侯婦前來領回。侯婦對於自己的疏忽,忘記機車停放到何處,卻麻煩警方協助找車,實在是很不好意思,但看見失而復得機車,欣喜無比,並感激警方積極協助。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長林佳樺呼籲,民眾如果怕忘記車輛停放地點,可以在停放汽機車時,找一個明亮醒目的標的作為基準,用手機照相記下地點,或是將周遭建築物的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遍尋不著車輛,另外,停放車輛時務必要拔取鑰匙並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地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以免讓宵小有可趁之機,而讓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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