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東勢派出所警員吳鳳紋擔服備勤勤務,接獲民眾林女(84年次)報案表示停在家門口的機車不見了。吳員詢問林女其機車是否曾放置他處或是家屬騎乘離開?林女肯定的回答,已經詢問過家人,確定無人騎乘該部機車,且機車鑰匙也還在自己身上,應該真的是遭人騎走了!警方到場後,協請附近鄰居提供調閱監視器,立即發現監視器畫面將機車騎走的人貌似就是林女!林女一看驚呼,「那個人真的是我啊!難道真的是我騎走的?我真的忘記我有騎車了! 」林女後來才想起前二日曾搭乘客運外出,可能騎乘機車到客運站附近停放後就忘了將機車騎返家。吳員便載著林女前往客運站尋車,果然發現林女的機車就停在超商前,林女又驚又喜,直呼自己真的都忘了自己有騎過機車這件事,且警方短短五分鐘便協助找到機車,真的十分感謝。
中市警東勢分局東勢派出所長藍忠明呼籲,民眾可善用手機,在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幫助記憶車輛停放位置,另停放汽機車時除記得拔鑰匙外,記得多加一道大鎖,確保愛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