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糊塗情侶找嘸愛車|警30分鐘後曝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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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員警日前協助民眾尋獲愛車。(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也曾有過取車時忘記停車位置的窘境嗎?台中市烏日區一對8年級的楊姓情侶日前欲騎車出門買東西時,卻發現機車不翼而飛,瞌睡蟲全嚇醒,遍尋不著下只好報警求助。,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警員謝沂岑經地毯式尋找約30分鐘後,在離其住家200公尺的便利商店前找到情侶的機車。原來楊姓情侶騎機車至超商寄送包裹後,便徒步返家,把機車放置在該超商前,誤以為是機車被偷了,虛驚一場,十分感謝員警的協助。

警方今日指出,無獨有偶,1名21歲鄭姓男子,因剛搬來台中市烏日區,對租屋處附近路況不熟,日前傍晚駕車返回租屋處,沒有記下停車位置就離開。隔日欲牽車,回到記憶中停車的地方卻遍尋不著愛車,急忙報警求助。中市警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警員陳照青安撫鄭男情緒後,過濾警政系統並未發現車輛有持續行駛的跡象,另確認未遭拖吊,研判鄭男記錯車位。員警按照鄭男描述駕車路線停車位置沿路反推逐一仔細尋找,終於在300公尺外國中門口找到愛車。鄭男眼見愛車尋回,相當不好意思,急忙與警員連聲道謝。

中市警烏日分局長尤啓南表示,呼籲民眾外出時,如車輛停放在不熟悉路段或停車場,恐因巷弄多、景色相似等原因而易忘記停放地點,此時可記下附近清楚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或以通訊軟體Line功能「位置資訊」記住自己停車的位置,以防止類似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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