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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危及生命 辣椒水非唯一選擇 | 基警持電擊槍排除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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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所長徐永煌說明案情。(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基隆報導】

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於112年7月12日21時50分許,接獲民眾通報七堵區東新街全家超商外糾紛,需警協助。

所長徐永煌、警員王韋勛、郭冠仁、林璟任趕赴了解,原來63年次黃姓男子因女友家人反對交往,而有酒醉並意圖徒手攻擊他人之情事。警方為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害,立即使用電擊槍放電喝令其停止危害行為,順利排除糾紛現場。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表示,維護治安為警察工作重點,面對各類糾紛案件,電擊槍化為執法利器,提供第一線同仁另一種選擇,與其他警械交互合理使用,維護治安同時亦保障同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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