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民眾飽受改裝車噪音困擾 | 基警積極取締 回應市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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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加強環監警聯合稽查勤務。(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基隆報導】

隆市警察局統計本市111年民眾檢舉「改裝噪音車輛」案件共97件,今(112)年1-6月共72件,改裝車輛製作噪音及危險駕駛行為引發廣大民怨,嚴重妨礙安寧與睡眠、居住品質,另基隆市議會及各級民代均重視與關心,要求環保局及警察局能重視民意、加強聯合稽查取締。

警方根據民眾報案噪音車輛出沒熱時、熱點,分析多集中在22~24時及0~2時,遍佈全市各個行政區以仁一路、南榮路、新豐街、暖暖街、源遠路、中華路、湖海路等路段較為嚴重,有關「環監警聯合稽查勤務」目前均與取締酒駕勤務合併執行,並無額外編排「噪音取締」勤務而增加員警勤務工作負擔,去(111)年共規劃72場環監警聯合稽查(因天候影響實際執行30場)、裁罰260件,今(112)年1-5月實際執行18場、裁罰235件。為維護市民朋友寧靜的生活環境及回應議員們提案及眾多市民的期待,警方與環保局於日前開會研議,除由環保局爭取經費設置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外,本於市府團隊「行政一體」維護本市安寧秩序,商討請領有噪音檢測專業證照之警察人員,針對個案(嚴重)性噪音檢舉案件,協助執行檢測作業,以提升本市改裝車輛製造噪音檢測量能,本議案尚待環保署評估適法性,未來取得行政授權後,亦會由環保局、監理站人員在場共同執行。

警察局表示,環保署業修正發布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經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將直接裁罰最高金額3,600元罰鍰,另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首次裁罰3,000元,之後加倍裁罰至6,000元,屢次違規將持續加倍裁罰至上限3萬元,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6月30日起修法提高第43條罰則,若駕駛人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製造噪音者,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顯見此乃為政府當前重要政策,呼籲民眾共同遵守規定,切勿任意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及危險駕車,以維本市安寧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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