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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將超商當自家倉庫|文二鷹警查獲「戰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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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所所長劉家鈴說明:景美派出所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遂將張嫌查緝到案,詢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記者楊國域翻攝)
景美所所長劉家鈴說明:景美派出所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遂將張嫌查緝到案,詢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記者楊國域翻攝)

【警政時報 楊國域/臺北報導】

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今年1月起接連獲報便利商店多筆商品遭竊,經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中年婦女將超商當作自家倉庫,拿取架上食品及日用品,結帳時僅出示低價商品後,大搖大擺走出店外,警方獲報後火速將犯嫌查緝到案。

監視器發現張嫌將超商當作自家倉庫,警方獲報後火速將犯嫌查緝到案。(記者楊國域翻攝)
監視器發現張嫌將超商當作自家倉庫,警方獲報後火速將犯嫌查緝到案。(記者楊國域翻攝)

便利商店架上商品五花八門,易遭不肖分子覬覦,據查張嫌自1月起共計5天,接連光顧2間便利商店,犯罪手法多是趁尖峰時段店員忙碌之際,神色自若地以超商廣告紙做掩護,將各式食品及日用品包括零食、沙拉油、雞蛋、泡麵、三明治、電池、沐浴乳……全數裝進自備的大型購物袋,僅結帳小額商品後,就將滿載的「戰利品」帶回家,前後共計得手商品價值約新臺幣8,000餘元。案經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後掌握竊嫌穿著及步態特徵,遂將張嫌查緝到案,警詢後將張嫌依涉嫌5案竊盜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瑞基呼籲,商店因物品眾多,且商品擺設易有視覺死角,應裝設警報器、監視錄影等防盜措施,以杜絕竊嫌覬覦;而消費者無論於任何商店購物時,皆應誠實付款,勿心存僥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旦以身試法,警方必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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