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救護車鳴警報器闖紅燈釀禍 | 大同警即刻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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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蔡育佳說明事況。(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23)日上午6時45分許大同分局轄內發生一起民間救護車與普重機之交通事故,救護車(陳姓駕駛,35歲)沿重慶北路南往北行駛至民權西路口,因載送病人鳴警報器闖紅燈,與沿民權西路東往西直行之普重機車(施姓女駕駛,34歲)發生碰撞,本起事故造成普重機駕駛骨折送醫。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2項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大同分局提醒用路人駕駛汽機車行經有號誌之路口,即便是綠燈仍應提高警覺,注意有無執行緊急任務之特種車輛並禮讓其優先通行;另執行緊急任務之車輛違反號誌管制時亦應注意綠燈行向之車流,行車安全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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