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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未依規定禮讓受罰|中市警籲尊重行人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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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二分局加強取締並籲尊重行人路權。(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中市警二分局加強取締並籲尊重行人路權。(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在臺中市北區自由路與公園路發生交通事故,警方迅速派員到場處理,目前已調閱路口全景監視器畫面釐清發生經過,詳細肇事原因轉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分析研判。

案經警方初步查處,林男駕駛自小貨車沿公園路左轉自由路行駛,行經事故地點,疑因搶越行人穿越道,與自由路上步行沿行人穿越車道之行人林男發生碰撞肇事。行人因頭部受傷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1車駕駛人經酒測無飲酒情事;另為有效防制行人交通事故發生,中市警二分局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行為加強取締,統計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計取締194件,並持續向民眾強化交通安全宣導效能。

中市警二分局長楊川提醒,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如駕駛人搶越行人穿越道行駛、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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