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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詐騙手法?|何志偉批:主辦單位應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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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何志偉表示主辦單位應負起退票責任,否則將成新詐騙手法。(圖/何志偉國會辦公室提供)
圖片說明:何志偉表示主辦單位應負起退票責任,否則將成新詐騙手法。(圖/何志偉國會辦公室提供)

【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騙是國恥,演唱會最新詐騙手法,廣告宣傳大咖,現場不但沒大咖,不給退票,還照收你一樣的錢。立法委員何志偉接受民眾陳情,暑假最後一場大型音樂活動「S2O Taiwan潑水音樂祭」於82728日舉行,許多觀眾衝著世界百大DJ與知名韓星CL李彩麟而購票。主辦單位卻在活動前一天才宣布,多位藝人「確定無法出席演出」,提出的補償措施卻是「買票者可多攜帶一位入場」,沒有大咖演唱還要你入場消費,騙你一次再剝你一層皮。分析詐騙手法,主辦方從頭到尾有3騙,先騙門票錢、騙觀眾有大咖,再騙海外藝人,都是文化部不讓藝人入境的,預估主辦方售出2萬多張票,受害者自救串聯上千人。

何志偉指出,陳情人於8月初看到活動宣傳而購票,期間主辦單位也不斷透網路宣傳,讓民眾誤以為大咖明星即將來台,卻沒想到在活動前一天才發布訊息,有11組國外藝人無法來台,其中也包括本次活動最大咖韓星CL李彩麟。民眾憤而要求退票。沒想到主辦方以「主辦單位保有更換場地及藝人之權利」拒絕退票,主辦單位能說換就換,民眾參加演唱會還能有保障?截至昨天我們辦公室持續要與主辦單位獲得聯繫,卻受到直接掛電話的回應。

陳情人海蒂表示,她於83日以3400元購票,直到826日發現支持的藝人CL無法出席,所以多次打電話到主辦方斯邦奈有限公司卻無獲得回應,完全是失聯的狀態,希望能夠全額退票,避免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

另外針對主辦方透過網路帶風向,指責都是文化部的錯,都是文化部在卡外國藝人一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專門委員陳宜靜說明,文化部818日得知重要藝人無法來台,819日就積極與主辦方聯繫,卻直到824日才收到主辦方的防疫計畫書,但計畫內容漏洞百出,從入境管理到場地勘查都沒有做,實在難以讓此案通過審查,另表示文化部過去有超過百件專案申請,通過率高達96%。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陳瑾儀說明,截至今日早上,全台已經接到600件相關申訴案件,依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第三點,業者的表演內容如果出現變動,業者要公告給消費者,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但就算沒有公告,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另外最新訊息是,95日將與業者召開跨部會協商退費機制,有結論將對外公布,但若協商失敗,地方政府文化局將會對主辦單位進行裁罰。

何志偉呼籲,消費爭議頻傳,詐騙手法也不斷更新,需要跨縣市、跨部會的專案與單一窗口處理,文化部與消保處要盡可能的協助消費者,演唱會來賓消失,還可以收門票?這不能成為新形態詐騙手法。主辦單位應負起責任進行退票,不要以為表演結束,荷包賺滿滿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依規定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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