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嗨唱完酒駕 乘客未戴安全帽露餡 | 中山警呼籲勿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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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警方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機車後座乘客未戴安全帽,攔查後經查為酒後騎車。(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於111年5月23日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松江路164巷口,見雙載機車後座乘客簡女(88年次)未戴安全帽遂上前盤查,一靠近就發現駕駛潘女(88年次)渾身散發酒味,經檢測後酒測值高達0.94mg/L,即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渠等表示與友人於KTV聚會飲酒助興,才致酒測值超標,同車的簡姓友人因未勸阻不得酒駕一併製單舉發。

中山分局本年度迄今已取締酒後駕車256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如用路人酒後駕車,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及牌照;如肇事或酒測值達0.25mg/L以上,更可能涉及刑法第185-3條規定,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同車年滿18歲以上乘客將一併處罰6000至15,000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

中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往往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端午連假期間,警方將利用各式勤務時機,加強取締酒駕,提醒聚餐飲酒後,請善加利用計程車、酒後代駕及大眾運輸措施,切勿駕駛車輛並應注意宿醉上路問題,才能安全出門、平安回家;另外同車乘客、家人更應監督駕駛,勿縱容其酒駕,否則將被連坐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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