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強化居民及高齡長者交通安全觀念︱宣導「酒後不開車、安全指定找代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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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23日鳳林警分局西林派出所,結合萬榮鄉公所舉辦地方基層座談會,並強化居民及長者的交通安全觀念。(記者林秀貞翻攝)

【警政時報 林秀貞/花蓮報導】

林警分局西林派出所,23日分別在西林村籃球場及見晴村籃球場,結合萬榮鄉公所舉辦的地方基層座談會,由所長高新福宣導「酒後不駕車」「代客駕(叫)車」及「指定駕駛」交通安全觀念,希望藉由鄉公所基層幹部與平時與鄉民面對面的機會,宣導酒後不駕車、指定駕駛及代客叫(駕)車,強化酒後不駕車的交通安全觀念。

所長特別於座談會中宣導即將於3月31日施行的新修正處罰條例第35條及35-1條有關酒後駕車處罰規定,講述酒後駕車可能發生無可挽回的遺憾及嚴重損失,除了對駕駛人處罰再加重,並針對車主及同車乘客的處罰也同步提高,同時加強宣導路口安全應注意來往行人,年長者騎乘電動輔助代步車在現行法規上視同行人,依然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發生危險。

鳳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表示,希望透過持續的宣導方式,強化民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共同建立「不酗酒、不拼酒、不勸酒」之飲酒文化,並養成「開車不喝酒」及「安全指定找代駕」的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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