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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器私用詐保險金140萬︱調查站移送宜蘭巿代會主席林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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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指使司機駕駛公務車,從後方撞擊奧迪,並在場指揮製造假車禍欲詐領保險金。(圖/取自網路資料照)
圖片說明: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指使司機駕駛公務車,從後方撞擊奧迪,並在場指揮製造假車禍欲詐領保險金。(圖/取自網路資料照)

【警政時報 馬治薇/宜蘭報導】

蘭縣調查站偵辦移送宜蘭市代表會主席林智勇等涉嫌貪瀆案,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調查發現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疑似藉由職務上之機會,以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遂 立即函報繫屬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 111 1 18 日至宜蘭市民代表會及林智勇住家等 7 處所執行搜索,並約談林智勇在內之 3 位犯罪嫌疑人及 14 位證人到案說明,查出林智勇於 110 6 17 日中午,駕駛自有奧迪汽車行經宜蘭市大福路 1 段不慎自撞路邊電線桿,因該車僅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無 法申請汽車險理賠,林智勇發現維修金額過大,遂與代表會陳姓駕駛2 人共謀,以投保「甲式」車體損失險之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專用公務車,由林智勇指示陳姓駕駛與鄧姓私人司機駕駛該公務車 (事先將行車記錄器拆除),於同日 20 時許在前揭路段假意「追撞」 已毀損之奧迪汽車後報警,經轄區員警到場處理並製作道路交通事 故登記聯單,由林智勇本人在駕駛當事人欄簽名。

圖片說明: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圖/翻攝自宜蘭市公所網站)
圖片說明: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圖/翻攝自宜蘭市公所網站)

嗣後,林智勇指示陳姓駕駛持相關資料向產險公司申請保險理 賠,產險公司查覺該車禍案件有異,遂指派保險理賠員至轄區派出 所調閱監視器影像,林智勇及陳姓駕駛知悉後擔心假車禍犯行遭保險公司發現,遂由陳姓駕駛撤回理賠申請,林智勇、陳姓駕駛前揭所為, 涉嫌詐領保險理賠金新臺幣(下同)140 1,777 元未遂。

宜蘭縣 調查站將全案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諭知林智勇及陳姓駕駛分別以 30 萬元及 10 萬元交保候傳,該署並於 111 3 15 日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2 項、第 1 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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