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酒駕同車也受罰|溯源飲酒場所加強約制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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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 林秀貞/花蓮報導】

通部強化事故防制作為,推動「四季交安專案」要求各縣市政府配合執行,111年第1季重點為「不酒駕」,花蓮縣警局貫徹執行「酒駕零容忍」,強力執行取締作為,(2)月18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針對轄區「經常飲酒集中地點」、「酒駕事故地點」及「易飲酒時段」分析其關聯性,規劃稽查點加強攔查,強力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經統計前次2月12日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計取締酒後駕車8件(其中1件拒絕酒測,4件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超過0.25MG/L,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另舉發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超過0.25MG/L同車乘客違規2件,為有效壓制酒駕氣焰,警局持續辦理酒後駕車案件溯源作業,追查提供飲酒的場所及業者加強約制。

目前花蓮縣計有6家配合酒後代駕計程車客運業者(陽光、中信、國聲、統一、尚鴻、大連),花蓮縣警局已利用各種勤務、公眾集會,網路社群媒體加強宣導「代客駕車」服務,並主動至轄內餐廳、小吃店,宣導「喝酒勿開車」、「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請業者主動關心飲酒民眾,並協助提供安全返家建議,共同防制酒駕事故。

花蓮縣警局呼籲,防制酒駕人人有責,事先預防酒駕行為才是解決酒駕問題根本之道,警局秉持宣導與執法並重,以杜絕酒駕事故,奉勸駕駛人勿心存僥倖,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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