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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文山二警眼觀四面「醉」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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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關將至,酒駕依然零容忍!日前傍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員吳泓緯於興隆路與辛亥路口執行交整勤務,發現民眾梁OO(男,59歲)騎乘機車在路口停等紅燈,吳員見梁男面有酒容遂上前盤查,過程中發現梁男身上散發酒氣,吳員立即對梁男施以酒測,梁男酒測值竟高達0.57mg/L,警方依刑法第185-3條酒駕公共危險罪將梁男移送法辦。

文山第二分局在此呼籲民眾,因應年關將至,民眾在外飲酒用餐,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指定代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方能保障自己與用路人的行車安全,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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