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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交通安全月宣導與執法 | 蘆洲警分局加強機車與電動自行車肇因防制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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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健興/新北報導】

台10月1日起為期1個月的交通安全月執行後,因執行成效良好,蘆洲分局有關交通安全月之宣導與執法等相關作為延長至今(110)年底,在易肇事路口同步實施交通大執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蘆洲警分局在轄內易肇事路口,加強宣導「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及取締勤務,並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應遵循安全三步驟,「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禮讓行人先行。

本次大執法特別對於近期數量持續增加之機車與電動自行車進行肇因分析,統計出轄內易肇事時段、路段(路口),並規劃加強取締重點違規(闖紅燈、轉彎未依規定、超速、不禮讓行人、酒後駕車等)及移動式測速防制超速行為。

蘆洲警分局表示,為防制交通事故,規劃於轄區內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各項交通違規,希望減少事故並建立路口停讓文化,配合轄內社區治安會議場合呼籲民眾遵守相關交通規定,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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