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酒後駕車醉不該|大安警呼籲指定駕駛換人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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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鈞宇/臺北報導】

節逐漸邁入冬季,氣候逐漸轉寒,正是溫補及小酌的最佳時節,再加上疫情逐漸趨緩,熱炒店及酒吧逐步恢復生意,使得飲酒機會增加許多。為防制冬季酒後駕車,大安分局特別利用用餐時段人群聚集時,發放文宣及宣導品,提醒民眾「酒後駕車醉不該,開車駕駛換人開」,積極宣導「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並請店家協助,若客人飲酒後,請提醒不要酒後駕車,或協助找代駕服務。

圖片說明:大安分局警向「一代佳人海鮮碳烤」顧客宣導,酒後切勿駕駛,唯有守法才能平安回家。
(記者馬治薇翻攝)
圖片說明:大安分局警向「維吾爾新疆傳統炭烤」店家宣導,協助代客叫計程車。
(記者馬治薇翻攝)

根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大安區今(110)年迄今取締酒駕計136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000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0,000元以上120,000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違反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圖片說明:大安分局警至「老朋友小酌熱炒」向民眾宣導防制冬季酒後駕車。
(記者馬治薇翻攝)
圖片說明:大安分局警至「八仙炭烤熱炒」向民眾宣導酒後指定駕駛,切勿酒後駕車。
(記者馬治薇翻攝)

大安分局經大數據分析時間、地段,將持續針對酒駕易肇事地點周邊的酒吧、餐酒館及熱炒店等提供酒類場所加強宣導業者與客人,共同防制酒後開車,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大安分局提醒駕駛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傷身又傷荷包,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善用「指定駕駛」、「酒後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服務,防止酒駕憾事發生,唯有建立良善的用路環境,大家才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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