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民眾夜市用餐金錢遭竊|泉州街所長吃午餐意外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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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鈞宇/臺北報導】

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前於110年11月24日接獲110報案稱有民眾包包內之金錢遭竊,隨即展開追查,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11月23日23時許,民眾於夜市內麻油雞店用餐時,將手提包置放於身邊的椅子上,因忙於用餐而未留意包包的狀況,遂遭隔壁座位的嫌疑人徒手竊取包包內之金錢,損失數千元,警方比對嫌疑人之穿著特徵,旋即掌握犯嫌身分,經查陳嫌(72年次)有多項竊盜前科,平時居無定所,亦無聯絡方式。

11月29日13時許,泉州所所長賴新天於分局開完會後,便步行至附近南昌路一帶的火雞肉飯店內用餐,孰料一抬頭便見到陳嫌從店門口經過,筷子一放,便上前將陳嫌留置,並經其自願配合警方返回派出所製作警詢筆錄,順利破案。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物,避免將隨身貴重物品置放於視線外的範圍,徒增有心人士作案的機會,多一分警覺心,才能減少自身時間與金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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