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昱弘/新北報導】
10月8日政府才正式發放五倍券,樹林就發生五倍券偽造案,一名婦人14日持一張偽造1000元振興五倍券至雜貨店內消費,遭店家發現該卷疑遭偽造,立即報警處置。
樹林分局警方接獲雜貨店店員報案,有一名婦人至雜貨店內消費,購買臘肉、肉鬆、花生等共消費新臺幣590元,持振興五倍劵1000元1張結帳,店員找錢新臺幣410元予該名婦人,隨即發現該振興五倍劵1000元係假的。
經調閱監視器並比對衣著特徵後,發現1名婦人騎乘普重機車離去,經查該葉姓婦人主動交付持有4張振興五倍劵,並聲稱係丈夫於(13)日晚間19時下班交付的,並坦承於上述時、地前往購物消費,並堅稱不知道該振興五倍劵係偽造的。經通知葉婦之丈夫駱民到案說明,駱民稱於(13)日18時許在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工地,同事沈民稱身上有振興五倍劵5000元,但因為不方便使用,與駱民協議以新臺幣4500元現金做交換。
復主嫌沈男到案說明,沈男聲稱為其母領完振興五倍劵後,12日上午至板橋區全家超商及統一超商影印方式偽造五倍券,復經警方在其板橋區住處查扣剩餘偽造之五倍券8張及二級毒品。
經警調查偵訊時,沈嫌坦承犯行不諱,並表示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才動歪腦筋想將五倍券翻倍使用。全案偵訊後將依違反刑法偽造有價證券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樹林分局警方呼籲全民應依法使用五倍券消費,切勿違反使用之限制或以不法手段收購、甚至偽造、變造使用,一旦涉及刑責,檢警機關均將依法查辦,嚴懲不法,以保障守法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