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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貪快眾人傷|大安警呼籲路口停看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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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鈞宇/臺北報導】

日10月3日晚上22時14分許,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與敦化南路2段口,發生1件自小客與重機車碰撞造成的A2受傷事故,肇事原因初判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但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調查。

根據大安分局交通分隊調查,事發當時自小客王姓駕駛沿敦化南路2段快車道北轉東往和平東路3段時,其右側車身與沿敦化南路2段南向北慢車道重機車楊姓駕駛前車頭發生碰撞而肇事,事故現場撞擊力道強大,造成自小客王姓駕駛及車內胡姓友人胸部輕微挫傷,重機車駕駛身上多處骨折、顱內出血,經119緊急送往國泰醫院救治。

經查案發路口為多車道大路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大安警方除針對轄內易肇事(違規)路口規劃專案勤務持續加強取締重大違規外,也積極辦理各項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再三呼籲駕駛行經路口放慢速度是安全不二法門,謹記「一人貪快眾人傷,路口停看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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